涉及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 | 云南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发布!
2024-10-12
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 《云南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南电力市场监管对象为参与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各类电力市场成员。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 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电力交易主体。 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是指承担市场运营职能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
事关虚拟电厂 | 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意见
2024-10-12
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意见的通知。 文件明确,独立储能、自备电厂、虚拟电厂等“发用一体”主体,在结算时段内按综合上网(下网)电量参与发电侧(用户侧)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2024-09-18
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通知指出,建立健全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绿色电力交易应坚持绿色优先、市场导向、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不得以绿电交易名义组织开展以变相降价为目的的专场交易。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交易中,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应分别明确。
政策解读 | 国家能源局:《2024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
2024-08-22
根据《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2024年能源领域拟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和外文版翻译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